4月13日,焦作市供销合作社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按照章程规定替(增)补6名监事、选举市社监事会主任。市社党组成员、监事会主任胡宜朝作一届三次监事会工作报告。市社监事会副主任王新旺主持会议。
会议指出,2020年,在市社党组的领导下,在省社监事会的指导下,市社监事会结合贯彻落实中发11号、豫发20号、焦发5号等文件提出的改革任务,紧紧围绕全市供销合作社系统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健全组织机构,明确职能定位,强化监督职能,深入调查研究,积极探索社有资产监督的新思路、新方法,切实增强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为促进全市供销合作事业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会议强调,2021年,监事会主要工作有:一是提升政治站位,服务供销社综合改革中心任务。集中精力,全力以赴服务于供销合作社改革任务的完成。二是突出监督重点,切实提高监事会监督实效。重点做好市社综合改革、直属单位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监督检查、社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的监督、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检查等方面工作。三是积极推进协调,健全监事会组织体系。健全六县(市)社监事会组织体系,实现机构全覆盖、人员全到位、社代会全召开。四是着力自身建设,提升监事会履职能力和水平。提高专业素质,强化队伍建设,加强工作交流。五是创新监督方法,拓宽监督工作途径,探索建立监督联席会议制度。六是深入调查研究,畅通信息渠道,抓好社情民意信息收集报送工作,积极建言献策助力改革发展。
会议要求,全市各级供销合作社监事会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对供销合作社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指导,在市社党组统一领导下,围绕市社中心工作,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和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健全组织体系,完善监督机制,强化监督职能,深入调查研究,努力提高监事会监督工作能力和水平,在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中发挥保驾护航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