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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供销社与河南农担公司携手助力受灾地区农业快速恢复生产
时间:2021-07-30 08:06:21    来源:省社安全统筹办    返回首页

  连日来,我省持续遭遇极端强降雨天气,多地出现内涝,山洪等灾害,乡村农业也遭受重大损失。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对防汛救灾工作作出重要指示,要求始终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第一位,抓细抓实各项防汛救灾措施。汛情就是命令,责任就是泰山。省供销社党组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在抓好防汛救灾的同时,千方百计、想方设法帮助受灾的农业经营主体恢复生产,加快农业农村灾后重建步伐。

  近日,省供销社与河南农担公司商定,运用河南农担公司与储蓄银行联合推出的2021年“豫农担-救灾贷” 政策性担保产品,利用供销社省市县三级组织网络的优势,在乡村宣传推广并用好“豫农担---救灾贷”,助力受灾地区农业尽快恢复生产。

  “豫农担---救灾贷”政策性担保产品的扶持对象聚焦受洪涝灾害影响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实施期限为方案下发即日起至2021年10月31日;准入条件是借款主体需满足河南农担公司、省邮储银行双方相关制度和准入标准;借款用途应主要用于购买生产原料、工具、设备及其他辅助材料,以及恢复原有生产经等所需流动资金;额度标准为单户贷款额度原则上在10万至300万之间;贷款期限原则上不超过一年;担保方式采用信用担保为主,通过自然人(配偶、成年子女)提供反担保;为进一步降低借款主体融资成本,该产品将采取信用担保为主,贷款利率为4.25%/年,河南农担公司免收担保费;借款主体按约定正常结清全部本息后,省财政按实际贷款金额和期限对借款主体给予年化2%的贴息,综合融资成本仅2.25%/年。”

  各地供销社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与安排,全力推进“豫农担-救灾贷”政策性担保产品见效落地。市级供销社要积极主动与河南农担公司各区域办事处沟通协调;县级供销社要明确专人做好“豫农担-救灾贷”产品的宣传与推广工作。要扎实做好供销社系统领办创办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受灾情况摸排和信息采集工作。加强与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合作,协调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对有融资需求的农业经营主体出具《“豫农担—救灾贷”推荐函》,并会同河南农担公司指导经营主体通过“河南省新型经营主体信息采集云平台”申请担保贷款并签署授权书。

  河南农担公司承诺对供销社系统领办创办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业务受理方面开通绿色通道,协调邮储银行优先处理,确保信贷担保资金及时到达受灾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为保障优惠的信贷政策顺利实施,各地供销社要与河南农担公司各区域办事处多加强沟通联系,建立定期会商机制,与县级农业农村部门、邮储银行各分支机构形成合力,引导受灾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正确利用政策性担保产品,以较低的融资成本快速获得金融支持,尽快恢复生产经营,防止因灾致贫返贫,助力打赢防汛救灾这场硬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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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马连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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