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巩固民法典学习成果,9月21日,省供销社举行“学民法典、用民法典”学习总结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2020年第七次集体学习。省供销社党组书记、理事会主任刘延生主持学习。
省供销社党组成员、机关处室和直属单位的10位同志分别围绕学习民法典进行交流研讨。大家从民法典出台的重大意义、学好用好民法典的方法途径、如何利用民法典更好履职尽责等角度,结合各自本职工作进行了交流探讨。省供销社一级巡视员、二级巡视员提交了书面交流材料。
刘延生在交流发言中指出▼
通过对民法典的学习,进一步提高了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实施民法典重要论述的认识,进一步坚定了学好民法典的信心和决心,进一步增强了运用民法典履职尽责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强化了运用民法典处理各类社会关系的意识,进一步丰富了宣传、推广民法典的知识储备,学有所获、学有所悟、学有所用,既提高了思想认识,又增长了法律知识,还增强了法治意识。
就学习好、宣传好、实施好民法典,刘延生强调▼
一要持续学习好民法典,把学习民法典作为一项经常性、长期性的工作来抓,进一步增强广大干部职工学习的自觉性,实现民法典学习的自觉化、常态化,在全系统形成遵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二要积极宣传好民法典,把民法典普法作为“十四五”时期普法工作的重点内容,广泛开展普法宣讲,大力宣传与基层干部职工和服务对象有关的民法典内容,积极营造学法、用法的浓厚氛围,推动养成自觉守法的意识。
三要认真实施好民法典,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认真贯彻、实施好民法典,更好地推进全面依法治社,确保民法典在省供销社得到全面有效执行。
会上,刘延生还对“国庆”期间值班值守、安全稳定、廉洁过节等工作作出安排部署。省供销社机关全体干部职工,直属单位、全国供销总社驻郑单位党组织负责人参加会议,外地3所学校以云视讯方式参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