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河南省供销合作总社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河南省供销合作总社2019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 2019 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支出经济分类汇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第一部分
河南省供销合作总社概况
一、河南省供销合作总社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三昇体育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
(二)参与研究和实施三昇体育合作经济发展和农村现代流通的政策和规定;
(三)组织三昇体育供销合作社系统资产、资金、资本、资源的整合优化和管理;
(四)负责重要农业生产资料、农副产品、再生资源和烟花爆竹经营管理,建设新农村现代流通网络,搞活农村商品流通;
(五)推进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体系、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和农村现代流通体系建设,活跃城乡商品流通,促进城乡经济社会统筹发展;
(六)行使社有资产出资人代表职能,依法享有资产收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的权利;负责社有资产保值增值和资产安全及指导全系统加强社有资产的监督管理;
(七)负责向政府和有关部门及时反映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和供销合作社的意见和建议,依法维护三昇体育供销合作社系统和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八)负责指导三昇体育供销合作社系统的干部队伍建设和人才开发工作,加强对三昇体育供销合作社系统干部职工的教育培训;
(九)承办省委、省政府和全国供销合作总社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河南省供销合作总社预算单位构成
河南省供销合作总社预算包括河南省供销合作总社机关本级预算和社属单位预算。
1.河南省供销合作总社机关
2.河南省财经学校
3.河南省商务中等职业学校
4.河南省工业科技学校
5.河南省洛阳经济学校
6.河南省驻马店财经学校
第二部分
河南省供销合作总社2019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河南省供销合作总社2019年收入总计30940.5万元,支出总计30940.5万元,与2018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411.1万元,增长1.35%。主要原因:新增加专项资金为农服务中心3000万元。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河南省供销合作总社2019年收入合计30940.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4629.2万元(包括财政拨款24468.2万元、行政事业性收费146万元、国有资产资源有偿使用收入15万元);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686.5万元;其他收入160万元;部门结转资金5464.8万元。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河南省供销合作总社2019年支出合计3094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942.3万元,占54.8%;项目支出13998.2万元,占45.2%。此外,省供销社参与分配项目支出3000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河南省供销合作总社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24629.2万元。与 2018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增加3547.4万元,增长16.83%,主要原因:由于学校生均经费标准提高,收入和支出相应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河南省供销合作总社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24629.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教育(类)支出19108.8万元,占77.5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186.5万元,占8.88%;卫生健康支出(类)支出693.6万元,占2.82%;农林水支出16万元,占0.06%;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1711.8万元,占6.95%;住房保障(类)支出912.5万元,占3.71%。
六、支出预算经济分类情况说明
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方案>的通知》(财预〔2017〕98号)要求,从2019年起全面实施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根据政府预算管理和部门预算管理的不同特点,分设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和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两套科目之间保持对应关系。为适应改革要求,河南省供销合作总社《支出经济分类汇总表》由上年仅反映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科目预算,调整为按两套经济分类科目分别反映不同资金来源的全部预算支出。
七、“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河南省供销合作总社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为158.6万元。2019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数比 2018年减少29万元。
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3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预算数比 2018年减少5万元。主要原因:河南省工业科技学校2019年预算较2018年因公出国减少5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94.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4.5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工作所需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2018年和2019年预算均未列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比 2018年减少18万元,主要原因:洛阳经济学校和驻马店财经学校公车公用车辆减少,车辆运行费各减少了9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33.1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预算数比 2018年减少6万元。主要原因:按照要求压减了公务接待支出事项,具体为机关减少了1.9万元,洛阳经济学校减少了3万元,驻马店财经学校减少了1.1万元。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河南省供销合作总社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419.7万元,主要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1302.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工程预算44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862.5万元。
(三)关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2018年,河南省供销合作总社无重点预算绩效评价项目。2019年,河南省供销合作总社拟组织对为农服务中心项目及直属学校部分重点项目进行预算绩效评价。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8年期末,河南省供销合作总社共有车辆18辆,一般公务用车17辆,其他用车4辆。据核实,没有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和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五)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情况
河南省供销社负责管理的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共有1项,主要是为农服务中心建设省级专项资金,为农服务中心建设项目是省级财政以“以奖代补”的形式支持供销社用于以土地流转、大田托管为主的为农服务中心的建设与升级改造。我们将按照《预算法》等有关规定,积极做好项目分配前期准备工作,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财政部门提出资金分配意见,根据有关要求做好项目申报公开等相关工作。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 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 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六、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是指纳入省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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