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合作网改版试运行,欢迎提出意见和建议,联系电话:55983551。
当前位置:首页 > 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 > 相关动态 > 正文
漯河市供销社四个强化做好食品安全工作
时间:2017-08-30 17:56:45    来源:漯河市供销社    返回首页

  今年以来,漯河市供销社不断加在系统食品安全监管,创新工作举措,着力构筑起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市县乡村四级食品安全监管网络,有效杜绝“三无”及变质过期商品通过供销社系统流入市场,全力打造供销社“放心超市”、“放心店”。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漯河市供销社坚持把食品安全工作提高到关注民生、改善民生、保障民生的政治高度,作为一把手工程狠抓落实,成立了由市供销社主任任组长,分管副主任任副组长,市社相关科室科室长、各县区供销社负责人任成员的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此项工作的组织协调与统筹推进。各县区社也成立了相应组织,切实做到组织领导到位、工作措施到位、压力传导到位。

  二是强化宣传引导。多形式、多渠道开展《食品安全法》宣传教育,充分利用系统各商场、超市、经营网点的广播、电子屏宣传食品安全知识、法律常识、公益广告,悬挂宣传条幅,设置食品安全专柜,设立举报电话,安排专人讲解食品安全知识、受理群众举报,有效增强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法律意识和监督意识,营造食品安全良好社会氛围。

  三是强化源头管理。严把食品经营关,以食盐、奶制品、儿童食品、酒水饮料、粮油、肉、蔬菜以及各种熟制品,水产品等为重点,从进货渠道的源头抓起,从购、销、存等环节入手,完善进货验收购销台账,建立食品质量溯源追查机制,从源头上杜绝假冒伪劣商品的流入。同时加强营业场所和从业人员管理,食品经营场所要有卫生经营许可证,上岗人员要配戴健康证,定期组织从业人员检查,确保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

  四是强化督导检查。在全市系统深入开展系统食品安全大检查活动,市社抽调人员组成督导组对系统各食品经营网点开展定期不定期督导检查,对无食品经营资质、场所不达标、进货渠道不合格、从业人员无证上岗的系统经营网点进行停业整改,整改不到位的坚决予以关停。同时积极配合食安办、工商、卫生、食药监等职能部门开展执法检查,严厉打击假冒伪劣、不合格食品销售行为,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王雁冰)

分享到:
编辑:闫洛生
(C)2019 河南省供销合作总社版权所有
电话: 0371-65953039 65992900(兼传真) E-mail:hnssbgs@126.com
豫ICP备05026746号    豫公网安备 41010502004228号
技术支持:河南经济报社网络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