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山东省传统工艺美术品种和技艺认定实施办法》《山东省工艺美术珍品认定实施办法》意见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4-03-06 10:40:36 信息来源: 消费品产业处 信息来源: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为贯彻落实《山东省传统工艺美术保护办法》,进一步完善和规范传统工艺美术品种和技艺、工艺美术珍品的评审认定制度,促进我省工艺美术事业保护和发展,我厅起草了《山东省传统工艺美术品种和技艺认定实施办法》《山东省工艺美术珍品认定实施办法》,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

一、发送电子邮箱:sdxfp@shandong.cn。

二、通过中国邮政EMS快递方式将意见邮寄至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消费品产业处,并请在信封右上角注明“《山东省传统工艺美术品种和技艺认定实施办法》《山东省工艺美术珍品认定实施办法》征求意见”字样。邮寄地址:济南市历下区省府前街1号,邮编250011。

三、征求意见时间:2024年3月6日至2024年3月14日。

附件:

1.《山东省传统工艺美术品种和技艺认定实施办法》.doc
  2.《山东省传统工艺美术珍品认定实施办法》.doc
  3.征求意见反馈表.docx

4.《山东省传统工艺美术品种和技艺认定实施办法》《山东省工艺美术珍品认定实施办法》起草说明.docx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4年3月6日

(联系方式:消费品产业处,0531-51782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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